# 提高村一级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干部培训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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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：2024-06-14

　　20xx年村“两委”换届已圆满完成，为进一步提高村一级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，提高她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，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印发〈关于开展20xx年农村党员大培训的意见〉》(桂组通字[20xx]197号)精神和自治区妇联有关文件的要求，南宁市妇联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基层妇女干部大培训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：
　　一、培训的组织
　　基层妇女干部大培训以县区为单位分级开展培训。为提高培训质量，保证培训的顺利实施，各县区要建立完善的师资库，并充分利用基层女干部培训师资队伍的作用，量身定做基层妇女干部课程，积极开展村级妇女干部(含村“两委”女干部、村妇代会主任、妇女后备干部)培训工作。各县区妇联要高度重视，要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，统筹安排，周密组织，争取在20xx年9月中旬前将村级妇女干部轮训一遍。
　　二、培训内容
　　自治区妇联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培训提纲和培训教材，为培训者提供参考。各县区举办培训班时要求重点讲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，先进性别文化与农村基层文化建设，女性主体意识与群体意识，基层妇联组织与妇女之家建设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，如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等方面知识。各县区妇联根据实际灵活选择培训内容，要求通俗易懂，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，对村妇女干部实际工作和生活有指导作用。
　　三、培训经费的管理和下拨
　　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、自治区财政厅《关于拨付20xx-20xx年全区村“两委”干部大培训项目资金的通知》(桂组通字[20xx]149号)精神，全区村妇女干部专题培训经费采取分级负担，自治区、市、县三级分别负担50%、20%、30%的原则，各市培训人数按自治区民政厅村级行政区划数为依据。现将20xx年全区村妇女干部专题培训专项资金拨付给各市妇联，请各市妇联认真按照《关于印发广西新一届村“两委”干部大培训经费、师资建设、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桂组通字[20xx]129号)的有关规定，统筹安排，周密组织，扎实抓好培训，做到专款专用，确保资金真正发挥效益。具体要求如下：
　　1、请各县区妇联将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向本县区党委作专题汇报，并争取相关配套经费的落实;
　　2、各县区妇联接到通知后，请及时将汇款帐号传真到市妇联组联部，收到款项后，及时反馈并将银行对账单盖章后寄到市妇联组联部;
　　3、各县区妇联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村妇女干部培训工作，培训档案要齐全，要做到“八有”，即有方案、有请示、有学员名册、有课程表、有授课资料、有经费开支表、有图片资料、有总结汇报，要及时上报培训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。市妇联将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培训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。
　　4、开班前5天，各县区妇联需将培训方案送市妇联组联部备案。培训总结、经费使用情况、图片资料于20xx年9月底前送市妇联组联部。
